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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3-19 11:00:58  来源:  作者:李建峰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电〔2015〕7号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基〔2015〕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至2017年开展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力争使每位中小学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至少上好一堂课,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讲授。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契机,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从而促进教育管理方式的转变、教师教学方式的转变和学生学习方式转变。现将《泰兴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对照执行。

附件:泰兴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泰兴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9日

附件:

泰兴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和学科教学融合、对教育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自觉在课堂教学中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教材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本市中小学90%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参加网上“晒课”。2015年各学校不少于30%的教师参加网上“晒课”,到 2016年累计参与教师人数不少于 60%,到 2017年达到 90%以上,45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全员参加。

二、活动组织

市教育局成立泰兴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泽华  泰兴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叶年呈  泰兴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顾建新  泰兴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顾  斌  泰兴市教育局电教中心主任

      倪加斌  泰兴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基教科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教研室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组织实施“晒课”活动,做好“优课”评选和向上一级推荐“优课”工作。电教中心按照“优课”技术标准,参与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制作;做好组织条件保障工作,在创建“优课”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建立优质课程资源群建共享机制。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培训学时认定。各学校要落实责任主体,对教师参加全员培训、校本研修和开展“一师一优课”创建工作做出规划,抓好组织实施。

三、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四、活动内容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网上“晒课”

各学校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1s1k.eduyun.cn)提供的“晒课”平台,组织本校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泰兴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tztx.jse.edu.cn)进行实名制注册,并登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平台报名、上传材料网上“晒课”。

2.“优课”评选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优课”评选将采取市(区)、市、省和国家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的资源开展逐级推荐评选。市局将组织专家对我市教师所晒的课程进行评审,并将优秀课例向泰州市推荐;泰州市级评选完成后,将推荐“优课”报送省、国家级评选。

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种教材推荐1节“优课”参与推荐评选,一名教师原则上只推荐 1节“优课”参与评选。

鉴于 2015年是该活动实施的第一年,2014至 2015年录制、符合“四项要求”的课程均可以参加“优课”评选,2016、2017年原则上只评选当年录制的课程。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四项要求”: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和评测练习等。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

我市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各级各类名教师、优秀教师和所有45周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必须参加“晒课”。其中,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名教师和优秀教师须严格按照“四项要求”来参与“晒课”;45周岁以下年轻教师可适当按照其中的前两项要求参与“晒课”,鼓励其他教师广泛参与。只有严格按照“四项要求”来参与“晒课”的教师才可参与省、市、市(区)各级“优课”评选,“晒课”内容须符合新课程标准要求,充分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结合“泰微课”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如“泰微课”资源,国家、省公共服务平台资源等)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六、激励机制

1.对各学校组织工作进行考核。活动期间,将按照各学校组织参加“晒课”的教师数与本校教师总数比例、获得泰州市级、省级、国家级“优课”比例和开展教研活动数等纳入对各学校年终绩效考核。

2.对教师参与活动贡献值进行考核。凡参与“晒课”的教师可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教育培训10学时;获得泰州市、省和国家级“优课”可以认定完成专项培训30/40/50学时,由泰兴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审核认定。

争取专项经费,对评选出的省和国家级“优课”作者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奖金,用于鼓励教师可持续地使用和优化数字教育资源。

3.各学校要把教师参加活动情况纳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考核评价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把获得大市级及以上“优课”作为教师参评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的基本条件。

七、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参考和借鉴。局教研室将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在区域教研中心组织观课评课活动,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基层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区域教研中心定期组织本区域学科教师参与网上观课、评课、交流活动,并把组织活动方案、与会人员名单报泰兴市教师进修学校备案,可算作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教育培训学时,每观、评课两节算作继续教育1学时,最多可以算6学时。

八、时间安排

活动于2015年3月启动,2015年3月20日~5月31日上传“晒课”资料包;6月5日前各学校报送参与本市“优课”评比的课目材料; 6月10日完成2015年度泰兴市“优课”评审。

联系人:吴利华,电话:8772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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