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5年
泰兴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促进信息技术的普及和提高,激发广大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泰兴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并选送部分优秀作品参加泰州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组别
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
“活动”设小学组(普教、特教)、初中组(普教、特教)、高中组(普教、中等职教)。
二、项目设置及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中小学生使用计算机设计制作、自主完成的数字化作品。
小学、初中组每件作品主要作者不超过2人,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名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作品制作具体要求请参阅“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http://www.huodong2000.com.cn)的相关内容。
三、作品报送
1.数字化作品报送
⑴普通“评选类”作品通过泰州教育网作品交流展示平台(http://zp.tze.cn)报送(以校为单位集中上传),上传内容包含参赛作品、作品登记表和创作说明,平台上传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
⑵“和教育”专项作品(绘画、动画)、微博英语创作形式的微视频,由参赛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相关网站直接报送。具体流程见“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2.纸质材料报送(用A4纸张打印)
包括:有作者本人签名及照片的推荐作品登记表(附件1)、作品创作说明(附件2)。所有纸质材料表格上设置的各项目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学校加盖公章后于3月18日前报送至市局电教中心。联系人:丁家荣,电话:87728092。
四、评审办法及要求
1.审查报送材料是否齐全以及参赛资格,安装作品、运行测试。
2.严格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
3.下列情况作品不参加评选:非学校组织报送的作品、不符合作品形态界定相关要求的作品、已正式出版的作品、已在媒体上发布过的作品、已参加其他全国性比赛(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的作品、不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作品、有明显的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含有病毒的作品。
4.所有非原创素材及内容应注明来源和出处。
五、奖项设置
设作品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优秀作品将推荐至泰州市参评。
附件:
1.“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2.“评选类项目”作品创作说明
泰兴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9日
电脑制作活动作品登记表(必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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