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 [1-3] 、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
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 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 江南时,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 建康。绍兴四年(1134年),收复襄阳六郡。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绍兴十年(1140年), 完颜宗弼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 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夹击金军。岳家军先后收复 郑州、 洛阳等地,在 郾城、 颍昌大败金军,进军 朱仙镇。宋高宗 赵构和宰相 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 金字牌”催令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 张俊等人诬陷入狱。1142年1月,以 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 岳云、部将 张宪一同遇害。 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 西湖畔 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在宋、元、明三朝,备受尊崇。
岳飞是南宋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结了“联结 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以收复失地;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金军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评语,以示对岳家军的由衷敬佩。
岳飞的文才同样卓越,其代表词作《 满江红·写怀》 [4] 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后人辑有文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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