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十一年(1141年),金国在无力攻灭南宋的情况下,准备重新与宋议和。宋廷乘机开始打压手握重兵的将领,尤其是坚决主张抗金的岳飞、韩世忠二人。完颜兀术在给秦桧的书信中说“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 [184-185]
四月,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被调离军队,到临安 枢密院供职。 [186]
五月,张俊在和岳飞巡视 楚州韩世忠的军队时,暗中挑唆岳飞,欲一同分解此军,却遭飞严肃回绝。秦桧又欲陷害韩世忠,岳飞再次保全了韩世忠。 [187] 岳飞回朝后,即遭秦桧党羽 万俟卨、 罗汝楫的弹劾,诬蔑飞援淮西“逗留不进”、主张“弃守山阳(楚州)”,要求免除岳飞枢密副使之职。 [188] 八月九日,岳飞被罢枢密副使,充“万寿观使”的闲职 [189-190] ,岳飞自请回到江州庐山旧居赋闲。
岳飞此时已无兵无权,但对他的迫害却仍在步步紧逼。在秦桧授意下,张俊利用岳家军内部矛盾,威逼利诱都统制王贵、副统制王俊先出面首告张宪“谋反”,继而牵连岳飞。 [191]
张俊私设公堂,向张宪严刑逼供,毫无结果之下,竟捏造张宪口供“为收岳飞处文字谋反” [192] 。岳飞在江州居留,为时甚短,就接到宋廷命令,召他回“行在”临安府。十月十三日,岳飞被投入大理寺(原址在今杭州 小车桥附近)狱中,此前其长子岳云也已下狱 [193] 。
岳飞义正词严地面对审讯,并袒露出背上旧刺“尽忠报国”四大字,主审官 何铸见此,亦为之动容。何铸查得岳案冤情,如实禀告秦桧。秦桧却说:“此上(赵构)意也!”改命万俟卨主审此案。 [194] 万俟卨用尽手段,也无法使岳飞三人屈招一字 [195] 。岳飞宁死不自诬,乃至以绝食抗争,经其子 岳雷照顾,才勉强支撑下来。 [196-197]
十一月初七日,宋金“ 绍兴和议”达成:由宋向金称臣,将 淮河以北的土地全部划归金国,并每年向金贡奉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和议虽已达成,但岳飞始终未能被释放。万俟卨等逼供不成,为了坐实冤狱,又为岳飞罗织搜剔了所谓“指斥乘舆”、“坐观胜负”等数条罪名,欲将飞一举定为死罪 [198-199] 。
大理寺丞李若朴、 何彦猷以飞为无罪,与万俟卨竭力争议,均遭罢官处分。布衣 刘允升上书为飞申冤,被下大理寺处死。已赋闲的韩世忠因岳飞入狱之事质问秦桧,秦桧回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 莫须有。”韩世忠忿然道:“相公,‘ 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200] ” [201]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宋高宗赵构下达命令:“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 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202] ”
岳飞在大理寺狱中被杀害(宋代史料并无“ 风波亭”的记载),时年39岁;岳云和张宪被斩首。岳飞的供状上只留下八个绝笔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203]
岳飞的死讯传出,百姓们都为之哭泣 [204] ;消息传到金国,金国大臣们为此酌酒庆贺,并说:“和议自此坚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