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鼓楼小学教育集团鼓楼校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依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专项工作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及时、高效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对防疫相关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做到信息全覆盖;落实每日疫情防控报告制度,不漏报、迟报、瞒报。宣传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科学应对、有效防控的能力。
二、工作原则
宣传普及疫情防范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不信谣,不传谣。成立学校防疫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学校相关工作。建立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防控组织
成立预防与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
组 长:姚恒章
副组长:程瑶 张剑桃
成员:黄建军、朱建兵、刘文建、周群龙、史庆峰、全体班主任
职责: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究制定本校防控工作制度、措施,检查、督导学校各部门、各班级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负责全校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挥,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校长室:建立疫情监测报告网络,负责全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挥,向当地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防控情况。
2.办公室:负责防疫工作宣传、舆情监控、信息通报及教职工出行情况排查。
3.安全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防疫宣传,限制或停止师生聚集活动,对学生流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到过湖北的学生,根据防疫部门的要求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并对其进行跟踪记录,督促班主任坚持执行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后勤:对全校师生进行健康监控,对疑似患者或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和帮助下,对被疫情病毒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病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做好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供应,落实应急保障。
四、防控程序
(一)开学前的防控措施
1.制定防控预案。建立校领导负责的疫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2.组织健康排查。建立排查制度,通过网络调查,掌握全校师生寒假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了解其外出史、接触史等关键信息,重点关注假期有无滞留湖北省或途经湖北省等信息。如有师生滞留湖北省,通知其不得提前返回,具体返回时间等候学校通知;如已返回的,及时联系本人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登记,接受医学隔离观察。
3.开展健康教育。及时将疫情防控信息通过微信、短信、校园网等途径发送给师生和家长,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特征、危害、传播途径、防治办法等知识。引导师生假期尽量居家,减少走亲访友,聚会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展览馆等。
4.杜绝集中活动。不在规定的开学时间前举行任何线下集中教学活动,不组织师生其他群体性活动。
5.做好个人卫生。提醒师生在返校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打喷嚏或咳嗽时,遮住口鼻。及时对口罩、衣物进行酒精消毒,用肥皂洗手。
6.开展环境整治。加强教室、功能室等学生重要集聚场所和厕所、卫生间等卫生设施的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二)开学后的防控措施
1.落实体温检测。学校密切监测师生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晨午检制。对身体不适或疑似病例,要求每日两次监测体温,并做好登记,体温(腋温)超过37.3℃的发热者,及时送医。
2.严格缺课登记。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各班如有因病缺课人员,班主任务必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安全办。
3.正确佩戴口罩。要引导师生,在人员密闭公共场所近距离接触过程中,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
4.管控重点场所。对重点场所如教室、图书室、会议室、办公室、洗手间等活动区域,加强通风清洁,定时消毒。做好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
5.开展健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引导师生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尽量缩小活动范围,减少交叉接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正确应对疫情,稳定师生情绪。
(三)发生疫情时的防控措施
1.及时送医就诊。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要求其全程全天候佩戴口罩,送至医院诊治。
2.做好疫情报告。出现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学校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疫情的控制和病人的救治,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
3.采取应急措施。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如有师生员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根据防疫部门要求,按指定地点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符合解除条件后方可返校。
4.出具复课证明。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到学校安全办复核确认,持有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